2013贵州农村信用社招聘模拟题答案(2)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答:会计的职责是:
⑴遵守国家法律,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本制度;
⑵依据本制度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⑶遵循经济核算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⑷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责任,文明服务,秉公守法,廉洁奉公;
会计的权限是:
⑴有权要求开户单位的财会部门和本社其他业务部门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办法,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制止、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可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对违规的业务事项,单位领导人坚持办理,会计人员也可以执行,但同时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⑵发现违反国家政策、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本社主任或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⑶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社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本社主任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各项会计信息。
⑷有权参与本社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
会计档案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
⑴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
⑵设置专用会计档案保管库(柜),设立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切实防止火烧、虫蛀、鼠咬、霉烂等,保证其完整无缺。
⑶信用社网点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在次年抄列清单(册)送管辖社集中保管,使用时向管辖社调阅。
⑷磁介质档案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并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保管年限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磁介质档案应打印出书面档案,装订保管。
⑸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防止丢失和泄密。
⑹建立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簿,并按规定内容做好详细记录,由会计主管和经办人员共同签章,以备查考。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调阅人出具申请,并经会计主管批准方可调阅,调阅的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拆散原卷册,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公、检、法、司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社主任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时,信用社应有专人在场陪同,代办查阅,不准将会计档案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时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但不得将原件抽出借走。
⑺调(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及公函,应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共同签章,并专夹保管保管,以备查考。
农户联络员的职责有哪些?
答:
⑴农户联络员有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监督信用社员工的工作和信贷资金的投向、投量。
⑵对信用社的信用户等级评定工作及小额农户贷款的发放情况,有监督建议权,可以推荐优良客户在信用社贷款。
⑶协助信用社组织存款、发放《贷款到期通知单》、《贷款逾期催收单》等单据,积极催收到、逾期贷款本息。
⑷负责与农牧民的沟通、联系工作,积极宣传信用社的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及信贷政策、宣传信用社业务。
⑸关注辖内贷款户的信贷资金的使用,家庭经营、资产变化等情况,及时向信用社反馈借款户和农村经济的各种信息。
⑹接受信用社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1、信用社实行查库制度,查库的任务是什么?
答:
⑴清点库存现金、金银等实物是否帐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和挪用库款情况,是否发生虫蛀、鼠咬等霉烂事故;
⑵库房、保险柜的锁和钥匙的使用、管理情况,锁是否发生损坏,有无擅自更换情况;
⑶各项安全措施(包括联防组织)是否落实,双人管库和双人守库是否坚持执行;
⑷库房、保险柜和守库室的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2、怎样评定信用户?如何核定等级?各等级授信额度是多少?
答:“信用户”的评定条件:
⑴居住在本辖区内,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牧民和个体经营户。
⑵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到期贷款及应付贷款利息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还款计划
⑶家庭成员中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⑷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有偿还能力,在农村信用社有一定数额存款,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收入。
根据得分多少将农户的资信状况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核定不同的授信额度,即:
⑴得分在100分以上的为一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10000元。
⑵得分在81---100分为二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8000元。
⑶得分在71---80分为三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5000元。
⑷得分在60---70分为四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3000元。
1、计算机操作人员分为哪三种?他们各自的操作权限有什么规定?
答:计算机操作人员一般分为:系统管理人员、一般操作人员和复核人员。
系统管理人员的权限为:对系统运行进行控制并操作,有权检查各业务柜组或柜员操作终端机的情况及终端机的状况,但不得处理具体业务,也不得装入与本社业务无关的程序和数据。
一般操作人员的权限为:在规定业务范围内负责录入帐务数据及进行帐务查询。
复核人员的权限为:复核操作业务并进行查询,负责本柜组的帐务核对。
2、《担保法》规定哪些财产可以抵押?抵押登记分别在哪些部门办理?
答:
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⑵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⑶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
⑷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⑸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⑹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登记分别在以下部门办理:
⑴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⑵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⑶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的林木主管部门;
⑷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⑸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贵州黔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劳务派遣制员工招聘公告贵州毕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3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员工公告贵州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聘启事贵州威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招聘劳务派遣员工公告贵州凤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公开招聘派遣制员工简章